周口市民政局公告
来源: 周口市民政局 时间: 2018-07-05 15:06:4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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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周口市民政局对373家市管社会组织进行了2017年年度检查,拟撤销12家,年检不合格22家。现将拟撤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公告如下:

拟撤销:

周口市阳光养老院

周口市方舟阳光家园

周口嘉信职业培训学校

周口市名仕星牌台球俱乐部

周口市会计学会

周口市财政学会

周口市珠算协会

周口市消防协会

周口市地方志协会

周口市旅游协会

周口市装饰行业协会

周口市企业家协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12家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接受年检,现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将依法决定予以撤销。被撤销后,上述单位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和证书同时作废。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年检不合格:

周口市法医学会

周口市青少年成才研究会

周口市华耀城商会

周口市中共党史学会

周口市城市金融学会

周口市地方税务研究会

周口市继续教育协会

周口市检察学会

周口市审计学会

周口市内部审计协会

周口市纪检监察学会

周口市盆景学会

周口传统武学文化养生研究会

周口曙光职业培训学校

周口华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东方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豫才中专

周口申派小梅艺术研究院

周口九鼎文化发展传播中心

周口荣和职业培训学校

周口报业书画院

周口男科研究所

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22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或有违规行为,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现责令其限期整改。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民政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