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国家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具体如下: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周口市户籍低保对象;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周口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等级为三、四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根据本地政策进行申请。
符合以上(一)、(二)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标准
2022年12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鹿邑80元)。
三、政策衔接
(一)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含优抚对象)、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二)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叠加享受;
(五)残疾人证已过期、冻结、注销的残疾人。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申请补贴的,应于申请之月计发补贴。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变化的,符合条件的应退出或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已死亡的残疾人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贴需提供残疾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地指定的金融机构银行卡复印件;
(二)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两项补贴窗口受理、审核、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