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
来源: 社会事务科 时间: 2023-01-17 15:45:2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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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确保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清明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网上祭扫。倡导不组织现场祭扫,特别是集聚性祭祀活动,通过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网上祭祀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以绿色祭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心城区继续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通过关注“三川云祭扫”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公墓的链接,免费在线祭扫、居家祭奠。

  二、管控现场祭扫。自即日起,全市公墓、骨灰堂、骨灰寄存处等集中祭祀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由公墓等经营管理单位落实代为祭扫,2021年清明节以来去世入葬的新墓确有祭扫需要的,实行先预约后祭扫。对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等零散祭祀行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倡导不跨省域、不跨地市祭扫,鼓励采用线上祭扫等方式。

  三、暂停遗体告别。除继续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全市各殡仪馆暂停跨市遗体接运和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对办理基本殡葬服务业务的,应实行预约登记并从简快办,限定参与人数,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

  四、做好安全防火。严格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农村历史埋葬点的用火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积极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摒弃焚香、点烛、放烟花爆竹、烧冥器等上坟习俗,禁止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扎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培育绿色文明新风尚。

  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情况,按预案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整改迅速坚决到位。未能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要想方设法提供工作人员集体祭扫、代客祭扫等祭扫形式,满足群众节日祭扫需求。

  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继续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均应执行专人值班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节日期间每日13时前上报《2022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4月6日前上报当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周口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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