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民政局层面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市民政局政府网站(网址: http://mzj.zhoukou.gov.cn)、新闻发布会以及主流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周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8396680
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建新路56号
邮政编码:466000
电子邮箱:zkmzjbgs@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周口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周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周口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建新路56号),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周口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建新路56号;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周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在线填写《周口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不予受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予受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